曾經很用心去看待任何一件事情的我,曾一度地因為傷害、批評、不被認同而放棄付出真心。
過後的我變得很不自己,畫大眾能接受的畫,不再寫自認很有風格的鬼歌,沒有特地要求別人讓我拍裸照。
我做大家喜歡的,而我也以為我會喜歡,答案卻不以為然。
到最後才發現,原來那時候用心做出的任何一個作品都比現在來得真實還有成就感。
這是2012的照片,那時候很輕鬆地拿起相機拍下心中的構圖,現在看回去還是一樣喜歡。
我想,挨完學期的最後一年後我必須讓自己放下一切,一個人去走走看看。
Ps: 像那時一樣,用心去看世界,而不是用別人的眼睛來看周圍。 :)